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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管理规定(修订)

转自: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市分校|http://www.cdngkj.cn/ 作者:教务处|cdngx@cdngkj.cn 更新时间:2017-01-06 点击数:17

   1、教务处负责对全校考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各教学科研部负责本部各学科考试考核的出题和试卷批改工作。
   2、学业考核成绩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每学期考核范围为该学期课表所列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毕业。
   3、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补考及格的成绩为合格。
  
4、每门课程的成绩由学生“平时作业成绩(含实验报告、笔记、课堂表现等)(15%)﹢期中考试(含平时测验成绩(15%)﹢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期末文化理论考试成绩(30%)”四部分组成。对于在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突出或学习中有创新的学生,可以经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推荐在满分外另加10分。总评成绩为该课程的结业成绩。
    5、成绩评定之后,各科任教师应将成绩及时汇总送交各班主任,班主任及时将各科成绩登入成绩单,上报教务处审定存档。
    6、各班主任在考前一周做好考前动员工作,并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考试规则》。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考试考场规则》、《教师监考守则》和其它有关文件。
    7、考试期间, 教务处和督导组的相关人员组建巡考小组,对期末考试各工作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巡考人员应严格履行其职责。
    8、学生因故不参加考试时,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凡擅自缺考、考试作弊和协同作弊者,该科该次考试成绩记零分,并注明“旷考”、“作弊”字样,不准参加正常的补考。如今后确有悔改表现,经教务处批准,毕业前可允许补考一次。考试作弊和协同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9、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实行补考制度。对于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允许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可以重修。
    10、每学期补考由教务处总负责,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上一学期的补考工作,补考要求与正常考试要求相同。没有特殊情况第四学期不予补考。
    11、补考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将考试成绩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汇总后上交教务处存档备案。
    1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两门以上主要课程未及格,不发毕业证。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