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对口升学)班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代朝宏 更新时间:2021-12-16 点击数:21
根据学校办学转型需求,开设单招(对口升学)班,为进一步做好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一支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教师及管理队伍,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任课教师需熟悉单招(对口升学)相关政策、教学内容。
第二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学校已出台《承德科技管理工程学校教师工作规范》、《承德科技管理工程学校教学督导评估标准》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讲课费在学校规定标准之上浮动20%。
第三条 任课教师按学校晚自习表进班组织学生学习并进行辅导。晚自习费为每晚每班50元,按月统计,按月发放;违反晚自习辅导规定,扣除当日晚自习费。
第四条 班主任除按学校《班主任管理规定》考核管理,还需加强班风学风建设,了解单招(对口升学)相关政策,提高升学率。班主任费在学校规定标准之上浮动20%(保底为1000元/月),与就业班班主任费同时发放。
第五条 学生第三年参加单招(对口升学)考试时:班级升学率达到60%及以上适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单招(对口升学)班施行动态调整: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学生科主任为副组长,教学科研部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动态调整管理小组。就业班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调到对应专业升学班;升学班纪律散漫、跟不上学习进度的学生调到就业班。学生调整须经管理小组研究通过之后方可执行。
本办法从2021年下学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