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解读培训会
作者:招生就业指导科 更新时间:2022-05-02 点击数:28
2022年4月28日,承德科技管理工程学校按照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有关通知,组织参加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视频培训会,校党委书记、校长王文合、党委委员副校长孙宝良以及招生就业指导科、学保科以及各班主任参加了培训会议,校领导就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做出了部署和安排意见。
培训会由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邢晖教授主讲,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深度解读。
新的职教法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来定位,认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新法要求,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
新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的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新法要求,各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新法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积极创建产教融合的实训基地。
新法强调,职业教育的办学宗旨就是就业创业。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