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车使用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转自:承德市农广校|http://www.cdngkj.cn/ 作者:办公室|cdngxdl@126.com 更新时间:2017-09-07 点击数: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车使用范围
1.学校领导外出开会、考察、联系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市内参加公务活动;重要公务接待、领取或上报机要文件用车。
2.产学研协作、农科教结合项目、送教下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工作中交通不便和运送物资等确需派车的专项工作。
3.银行存取款、大棚劳动等;原则上市内办事等其他事项不使用公车。
4.其他需要使用公车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安排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坚持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学校办公室为公务用车管理单位。市区内因公用车,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学校办公室主任视情况派车;市区以外因公用车由用车科室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经分管校长确认、校长审批后交学校办公室派车。
2.办公室对学校车辆按车建档,实行一车一卡一台帐制度,公车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次出车需要时领取,加油后登记加油量。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定期核算油耗和费用支出,定期公示。
3.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得向外单位出借,特殊情况由校长批准后方可;严禁公车私用,禁止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4.节假日期间一律封存车辆至校园内,车辆钥匙交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如遇特殊情况经请示主要领导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启用。
5.学校车辆公出返程后应停放在学校院内,禁止校外乱停乱放,否则,由司机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不符合越野车用车使用规定的工作事项,不得启用越野车。
三、车辆维修管理
1.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原则上到本车售后服务中心维修。一般维修,事前向维修站(中心)咨询故障部位、受损程度、报价等情况,由学校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审批;公车大修由学校派人会同司机到维修站咨询会诊,提出维修计划,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报学校主要领导或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修理。维修结束后由修理站填写《维修回执》,附维修工时费、配件费清单,经主管校长、校长审批后结算。
2.车辆驾驶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爱岗敬业思想,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安全意识;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安全状态,确定安全无误后再出车;驾驶人员要不断钻研汽车知识,提高驾驶技术,爱护车辆,精心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干净整洁低耗安全运行。
3.财务科要定期对ETC卡和加油卡充值,做好公车费用核算和监督。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