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转自:承德市农广校|http://www.cdngkj.cn/ 作者:农教部|cdngxdl@126.com 更新时间:2017-10-11 点击数:9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作为重大战略,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和“五区一园”建设,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与农业产业政策、脱贫攻坚政策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培育体系,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能力和培育工作基础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县校为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培育条件,构建以农广校系统为依托,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合力推进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坚持扶贫优先,农民增收。按照全省产业扶贫总体部署,贯彻落实环京津贫困县产业扶贫共同行动,优先满足贫困县农民培训需求,实现7个贫困县培训基地、示范基地、知识培训全覆盖。


    坚持立足产业,绿色发展。把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作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立足点,以各县区急需的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培训为核心,开展新技术、新技能培训。


    坚持机制创新,精准培育。继续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按照本地实际,分产区、分类型、分层级、分模块,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实现精准化。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利用云上智农软件开展手机培训,突出现场实训,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任务目标


    根据农业部要求,2017年全省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988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2588人、专业技能型8400人),实现由各类生产技能培训向提升综合素质和促进一二三产融合转变,力争到2020年项目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区)。今年省级建设5—10个京冀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打造10所示范学校或基地、推介20个名师、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典型。


二、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原则。以各市县申报为基础,综合考虑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同资金额度。重点做到三个倾斜:


    1.向28个环京津贫困县倾斜。优先满足贫困地区需求,在28个贫困县实施“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训行动”,吸纳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培训更多贫困人员提升脱贫能力。


    2.向绿色高效、高产创建重大关键技术倾斜。根据厅、办重点工作,项目向有机化肥替代县、粪污治理试点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所需的重大关键技术倾斜,重点针对试点县新型经营主  体带头人开展培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向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倾斜。依托省市级基地,针对蔬菜、果品、杂粮杂豆、特色畜禽产品、特色水产品、中药材、食用菌等7类优势特色产业,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开展高端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更好的服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二)补助标准。省市级专题培训、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生产经营型脱贫带头人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学时,按每人3000元补助标准测算(其中, 县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800元/人作为培训费用,其余资金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用于认定、管理等工作经费)。县级精准扶贫培育对象纳入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学时,按每人1000元补助标准测算。项目总体资金额度7616.4万元,资金使用安排如下(详细分配情况见附件1):


    1.省市专题培训经费1001.4万元。省、设区市本级培训补助资金直接下达各设区市(省级基地实行属地管理),由各设区市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省级4类专题培训经费270万元;市级现代青年农场主、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人才培训经费731.4万元。


    2.县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培训经费6615万元。其中:28个环京津贫困县培训经费2520万元;10个农业重大工程试点项目县培训经费693万元;71个其他贫困县和农业县培训经费3402万元。


(三)补助对象和方式。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政策扶持等培育全过程。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主要支出范围包括:培训教材费,指文字、声像教材和教辅资料等支出。教师聘用费,指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师、助教)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生活费)、师资培训等方面支出。学员费,指学员遴选、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含小型实训工具)费、考试考核、认定管理等方面支出。其他相关费用,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所发生的调查摸底、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绩效评估等方面相关支出。


三、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主体。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以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为实施主体,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二)项目实施重点。在统筹考虑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教学条件、交通环境、师资水平、保障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安排省市级培训基地承担6类高端专题培训,县级培训基地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脱贫带头人和贫困人员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省市专题培训(共培训3338人)。省市级重点遴选粮食和主要农产品适度规模生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产业领域生产经营带头人为培育对象,采取专家授课、网络学习、现场观摩、专题研讨、实践操作、外出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注重提升综合素质,体现培训精准性、实效性。具体安排如下(省市专题培训详细情况见附件1)。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1100人。今年继续对2016年培训的青年农场主500人进行延伸培训,新增600人。培训对象:面向年龄在18-45周岁,具有较强农业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以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和有意开办家庭农场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等开展培训,吸引年轻人务农创业,提高其创业兴业能力。重点内容:主要开展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农业生态治理、现代农业创业辅导、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题培训。(河北农业大学、邢台农业学校、邯郸农业学校、邯郸市农广校、石家庄市农广校、秦皇岛市农广校、张家口市农广校各承担100人培训任务,石家庄市农科院、承德市农广校各承担200人培训任务,分产业编班、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培育对象)


    农村“双创”人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200人。鼓励城市人口返乡创业已经成为激活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更多的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士兵和科技人员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中的新生力量。培训对象:以提升团队执行力、管理能力为重点,面向年龄55周岁以下的有志在农业领域发展的返乡涉农创业人才、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骨干等开展培训。重点内容:开展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农业政策、农业职业经理人素质和商务礼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市场营销、创业技巧、农村电子商务、经济法、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规模化经营等专题培训。(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承担培训任务,在全省范围遴选培育对象)


    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200人。农产品电商发展方兴未艾,为推进农产品电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根据今年省委一号文件要求设置培训任务。培训对象:面向年龄55周岁以下的具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开展培训。重点内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页面美化、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专题培训。(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承担培训任务,在全省范围遴选培育对象)


    全程机械化示范带头人300人。立足推进机械化生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提高全程机械化生产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库中录入的承担农机深松、保护性耕作、全程机械化项目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骨干成员情况确定培训任务。培训对象:面向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省级农机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和具有电脑操作基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机合作社骨干及有志从事各类农机服务的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开展培训。重点内容:开展法规政策、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业机械化新技术与新装备、农机具维修保养、农机农艺融合、航空植保基本知识、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无人机飞控基本理论与实践等专题培训。(河北省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培训任务,在全省范围遴选培育对象)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培训200人。着眼提高农产品质量,拓宽农产品市场,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一体化发展,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设置培训任务。培训对象:面向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加工岗位员工和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等开展培训。重点内容: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基础知识、品牌创业与营销、中小企业融资实务、农产品外贸出口管理、农产品保鲜和储运基础知识、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知识、服务礼仪、导游解说、厨艺营养与卫生等专题培训。(河北省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在全省范围遴选培育对象)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人才培训1338人。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实际,在主产区设置7类专题培训。其中,蔬菜专题400人(唐山市农广校承担200人培训任务,沧州市农广校、廊坊市农广校各承担100人培训任务)、果品专题300人(衡水市农广校、邢台市农广校、沧州市农广校各承担100人培训任务)、特色畜禽产品专题300人(饲料协会承担200人培训任务,畜牧良种站承担100人培训任务)、杂粮杂豆专题50人(张家口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中药材专题100人(承德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食用菌专题100人(保定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特色水产品专题88人(秦皇岛技师学院承担培训任务)。培训对象:面向主产区60周岁以下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培训。重点内容:开展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培训,增设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专题培训。


    2.县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培训(共培训27650人)。重点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生产经营型脱贫带头人纳入培训范围,在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28个环京津贫困县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育对象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商扶贫部门确定,重点开展脱贫实用技能专题培训(各县培训人员安排具体情况见附件1)。


28个环京津贫困县共培训脱贫带头人14000人(生产经营型5600人,专业技能型8400人)。其中:张家口市(12个县,培训6000人)重点开展畜牧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杂粮杂豆生产、农机等专题培训。承德市(7个县,培训3500人)重点开展高效食用菌栽培、畜牧养殖和废弃物处理、中药材、林果业等专题培训。保定市(9个县,培训4500人)重点开展休闲旅游、高效食用菌栽培、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和废弃物处理、冷水鱼养殖等专题培训。探索在培育对象、方式、内容、师资等方面创新突破,不断提高培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脱贫、可持续脱贫的目标。


    10个试点项目县共培训绿色高产创建带头人2310人。其中:涿州市、藁城区、青县、永清县、邢台县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等培训,重点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1080人。安平县、辛集市、玉田县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等培训,重点培训规模养殖场厂长和技术骨干630人。定州市、临漳县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模式等培训,重点培训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及相关涉农公司负责人600人。


71其他贫困县和农业县共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1340人。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每县确定3-5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专题培训。


(三)项目实施进度


    1.宣传动员(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培育措施,落实培育基地和实训基地。组织各地市进行项目申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选择培育对象,完善培训计划,遴选培训师资,组织培训教材,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省级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各市、项目县和培训基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附完成任务承诺书),于8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围绕培育计划和培育规范,组织学员参加培训,认真抓好理论授课、网上辅导、集中答疑、基地实训、考试考核等培训环节,并建立培训档案资料,落实帮扶指导,保证培育效果。


    3.总结考核(2017年12月)。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出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并广泛开展宣传推介。根据国家延伸绩效考核要求,组织对各地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


(四)项目实施步骤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采取“锁定对象、系统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的程序,组织项目实施。


    1.锁定培育对象。以县为单位,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和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依照“按产业遴选、按需求确定”的原则,围绕粮食和当地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培训对象遴选标准,选准培育对象,录入培育对象数据库。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培育对象。


    2.创新培育机制。健全完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公益性培训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进京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协同发展,在环首都市县共建京冀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搭建京冀两地农民教育培训沟通交流平台,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农民田间学校,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就近就地学习、教学观摩、实习实训和创业孵化场所。


    3.探索培育模式。遵循农业特点和农民教育培训规律不断创新培育机制。充分运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手机云上智农软件,对接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全程跟踪指导,提高培育效果。


    4.规范认定管理。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制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认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以职业素养、教育培训情况、知识技能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经营效益等为参考要素,明确切实可行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开展认定工作。鼓励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5.规范培育管理。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专门组织管理机构,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基础平台,做好需求调研、培育对象遴选、培育计划和方案编制、认定管理事务、培训标准编制、师资库建设、教材库建设、绩效评估等基础工作。做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工作,及时录入基本情况、培训情况、认定情况、政策扶持等信息,并根据年度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要落实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采集、申报审核,实现实时在线过程监控和考核等。


    6.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和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组织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基层农技人员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开展一个生产周期的跟踪指导。推动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等公益性机构将定向服务新型职业农民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市场化服务。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专项扶持政策,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带头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创新,享受简便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技能培训等鼓励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并享受职工养老与医疗保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目标,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切实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实施范围和资金使用方向。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支持政策,充分调动部门、培训机构和农民的积极性,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细化支出范围,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用于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同一培育对象三年内不得重复享受补助资金支持(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除外)。要抓紧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实施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安排配套资金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或扩大培育范围、增加培育数量。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落实监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第一堂课、公示、信息报送、台帐登记和督导检查等监管制度的落实。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电话、实地调查等方式,强化实时监管。鼓励各地积极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专项审计,形成监管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政策导向和先进经验,积极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在全省形成重视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项目绩效考评


    省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按照《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2),全面评价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今年要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任务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各地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含区域绩效目标考核表)报送省农业厅。


省农业厅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李洁


联系电话:0311-86256858


电子邮箱:nyty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