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细则
转自:承德市农广校|http://www.cdngkj.cn/ 作者:党委办|cdngxdl@126.com 更新时间:2017-10-20 点击数:21
中共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市分校委员会
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依据市委《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配齐配强学校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明确工作职责,顺畅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全覆盖、无空白的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党委和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等事项的监督,不断深化党委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工作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组织的指导、监督下,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2.协助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做好正风反腐工作。
3.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支部班子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
4.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监督检查党员履行义务、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做好经常性咬耳扯袖和谈心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受理、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掌握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6.接受群众对党员的举报,及时向党支部和学校党委纪检委员报告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协助调查和配合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7.组织或协助上级纪检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大事项及有关事务的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完成党支部和上级纪检组织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选任条件
纪检委员应从党支部委员中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提名纪检委员建议人选需征求上级纪检组织同意,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组织协调,熟悉并自愿从事党务和纪检工作。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敢于说真话,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党支部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纪检委员。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的党支部委员不得担任纪检委员。
四、工作制度
1.学习宣传制度。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党纪意识。
2.监督报告制度。坚持定期走访,及时了解掌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意见、建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收集违纪违规线索,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反映,及时向党支部和学校党委纪检委员报告工作。
3.信访接待制度。及时理和接待群众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信访、投诉和举报,建立信访接待登记台账,将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党委纪检委员汇报。
4.保密工作制度。在收集问题线索、协助调查案件和办理有关事项中,严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和扩散保密内容。
5.考核评议制度。纪检委员要定期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党员民主评议。纪检委员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纪检委员牵头组成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6.责任追究制度。纪检委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党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失察,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隐瞒事实、不如实报告有关重要情况、问题线索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不适宜继续担任纪检委员,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按程序予以调整。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依照的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