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承德市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转自:农教部|http://www.cdngkj.cn/ 作者:njfw|cdngx@cdngkj.cn 更新时间:2017-01-05 点击数:11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下发的《2016年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冀农业财发〔2016〕36号)的通知,以及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承德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承农字〔2016〕9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我校(承德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熟悉“三农”、贴近农民、体系健全、传播知识与技能手段先进,具有长期从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经验的优势,确保在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起到示范作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特制定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部署,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以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转方式、调结构”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三是立足产业培育。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四是突出培育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总体工作安排和要求,2016年我市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30%资金用于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工作;70%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80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1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80人。

三、 培育类型及对象


    通过规范实施、有效管理和创新机制,探索形成适应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发展需要的有效培育模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的职业化程度,初步形成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一)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100人。围绕宽城林果产业的发展,从宽城县2015年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员中或选择18-45周岁的回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以及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者100人。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80人。围绕蔬菜、果树产业发展在平泉县小寺沟镇趟道新村培育园艺专业学员50人,在滦平县培育蔬菜专业和果蔬专业学员130人;围绕林果、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在兴隆县半壁山镇上庄村培育园艺学员50人;围绕食用菌产业发展,在宽城县培育食用菌专业学员50人。

四、工作内容


    在培育工作实施中,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壮大有机结合,与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有机结合,与提高农业重大项目实施绩效水平有机结合,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形成特色,有序推进,进一步巩固农广校农民培育主阵地地位,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遴选培育对象。紧紧围绕我市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中药、休闲观光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选择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掌握其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培训需求、政策要求等信息,建立个人档案,纳入培育对象信息数据库,为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基础,原则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18-45周岁之间产业发展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有所侧重,遴选现在青年农场主,遴选比例不低于承担任务数的20%。
    (二)优化培训内容。要以全面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为导向,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要以理念转变、生产经营技术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为目标,分产业、分环节开展培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对2016年的培育对象,主要开设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现代农业创业辅导、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美丽乡村建设、智能手机应用等通用课程;对2015年的培育对象,根据其从业情况开设专修课程,主要围绕产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开展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既要围绕主导产业,按照完整农业生产周期或产业链需要,强化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程经营管理知识更新与传授,突出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培训;也要注重新型农民职业素养、农业发展新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等通识性培训。特别要重视农民诚信道德、社会责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教与培养,弘扬农民热爱祖国、勤劳协作、科学守信、明理尚农的精神。
    (三)组建师资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师资培训、岗位练兵、教学研究等活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讲师团、指导员制度,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技术指导服务等多种需求。从市、县校系统教师中选择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培训经验丰富的135名骨干教师组成专职教师师资队伍;同时,建立由中国农大、河北农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等院校87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师资团队;由市、县农牧系统80名行业专家以及主导产业中55名能工巧匠组成的讲师团,确保师资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满足教育培训和实践指导需要。原则上选派入库师资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并对入库师资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合格师资。鼓励优秀师资在全市范围内授课。要加强师资培训、培训规范和教材建设,提高师资水平,推出一批精品课和精品教材。
    (四)制定培训制度。为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下有序推进,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教学管理办法,考试考核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在培育中还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其他有关制度,通过制度落实保证培育质量,从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入手,确保学时数、教学内容落到实处。
    (五)创新培训方式。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时间是15天,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参观考察、实训实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时间比例掌握在5:3:2左右),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对产业基础好的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培育对象,重点给予产业发展支持和指导;对其他对象,组织到实训教学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习实训。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工作,探索农民接受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在线技术信息咨询模式,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运用学时数评定、实践考核和生产经营水平考察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员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学历提升教育,创新适合本地特点的培训方式。
    (六)创新培训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小班教学,原则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每班不超过60人,要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做到“一班一案”。要建立开班申请制度,在开班伊始,培训基地要将培训时间、地点、课程设置、授课老师、培训专业、培训人数等信息情况报市农牧局,获得批准后开班。建立三级班主任(同级农业主管部门、培训基地各指定一人跟班服务,专业村、企业或合作社派一人负责学员管理);建立“技术指导员”制度,技术指导员负责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服务内容、效果、时间要有据可查。要按照培训考核结果划分学员层次,选择其中整体素质较高的,创造条件开展更高层次的培训。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配备培训教材、学习包、笔记本、培训卡;统一培训台帐;统一按专业规范开展培育;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七)优选培育教材。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教材目录,订购教材,同时,积极编写校本教材,为每名学员选配内容实用、表述通俗、适宜本专业农民需求的培训教材,同时,为学员发放相应专业需要的实用技术光盘,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五、认定管理


    对培育的28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及100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均由学员所在示范县统一认定管理,认定经费从市本级培训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党组书记王文合兼任,副组长由学校副校长孙宝良、贾云祥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规划制定等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贾云祥兼任,成员由学校农教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农教部副主任及选拔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县级分校校长组成。农民教育培训部具体负责实施,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统一规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落实培训环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落实五项制度

    一是公示制度。向农民公布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要求、培育任务、培育类型、培育时间、政府补贴标准、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等内容。二是过程督导制度。强化对培育情况的全程跟踪监督。坚持开班培训报告申请,每次开班,市校邀请农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班讲解新型农民培育的政策、培育目的及意义、主要要求等,上好第一堂课,检查学员参加培育实际情况,了解学员培育需求,公布监管联系电话。三是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期培训班结束7天内将该班培育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完成上报信息审核,汇总后上报主管部门。四是台帐登记制度。统一建立规范的培育台帐,台帐必须写明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培育类型及专业、学习起止时间及天数、补助标准、联系电话、学员签字等,以备上级部门对学员进行抽查和跟踪回访。五是自查制度。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进行自查,确保入库合格率达到100%。

    (三)强化资金管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费用支出标准和范围列支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


    (四)注重工作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相关政策,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务农也能现代化的意识,积极引导其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及时向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河北农业信息网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的意义、成效做法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