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转自:办公室(党委办)|http://www.cdngkj.cn/ 作者:办公室|cdngxdl@126.com 更新时间:2019-05-21 点击数: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校实施办法。
    一、务实开展调查研究
    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校级领导要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分管工作,每年深入基层教育培训基地、班级与学员(学生)面对面恳谈交流四次以上,了解学员教育培训需求和学生诉求,剖析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方案。领导干部要亲自动脑动手,每年至少形成两篇有见地、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2.精简集中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以深入基层调研和科室专项工作研究为主,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学校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集中汇报会,汇报工作不回避问题、不虚夸成绩、不走形式过程。
    3.严格遵守接待规定。深入基层调研时,由有关科室分管工作的同志一同前往,不得组团调研。调研期间自觉遵守有关接待规定,不准大吃大喝,拒绝超标超规格接待。
    二、大幅精简会议文件
    4.坚持重点工作基层调研掌握情况,一线靠前指挥。每年召开综合性全市会议2次,每季度召开全校性会议一次(学期初、始);专项业务工作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专题部署;着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办事效率,竭力压缩会议文件。严格会议标准,不得超支、超规格或弄虚作假。
    三、认真执行公务出访规定
    5.除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出国考察访问外,学校领导干部不得自行组织出国访问活动。出国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出国时自觉遵守出访纪律,认真完成出国任务,不得违反在外食宿费规定。
    四、大力倡导勤俭节约风气
    6.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办公用房、用车、交通、休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校级领导办公室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人,副校级领导办公室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人。严禁超标使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车辆或更换车辆,不得公车私用。休假休息履行报批手续。
    7.校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8.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廉洁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搞任何形式的宴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下属人员宴请。除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外,不得在学校食堂用公款宴请和招待客人。严禁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禁止违反有关规定增加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禁止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出差为名变相旅游。
    9.学校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有关个人事项,不得瞒报漏报,对党忠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10.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严禁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直接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出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或者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婚丧以外的满月、生日、上学、就业、履新、乔迁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近亲属范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问责
    11.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和人民事业成败。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一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带头强化“四个意识”,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带头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真正做到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自觉反对特权、不搞特权。
    12.校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实施办法》情况作为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说明。学校党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定期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问责整改,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