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制度
转自:办公室(党委办)|http://www.cdngkj.cn/ 作者:办公室|cdngxdl@126.com 更新时间:2019-05-21 点击数:13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根据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二、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党组织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均应由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时,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其他委员先发表意见,“一把手”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最后表态发言。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要明确规定每个委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五、正确处理党委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党委书记要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听取和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
六、党委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每个委员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党委的全局负责,支持党委书记的工作,接受党委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党委书记的助手,自觉地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威信。